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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阿侬吃婴、被俘均不实的考证
来源:农氏网     作者:农博学     上传时间:2010-7-8 16:59:28   点击数:5534

    阿侬,女,约公元990年出生于土州官之家,于1014年在傥犹州与侬全福结婚,生侬智高等数孩。公元1039年全福被交趾王俘杀后,改嫁特磨峒(今云南省广南、富宁县境)首领侬夏卿。阿侬在后夫夏卿积极支持下,协助智高训练兵马,发展武装,培养部属。这对于建立南天国、起义准备工作和兵败后退入特磨峒,起到了有利的一面。
    阿侬体健貌美,性格刚毅,有胆有识,是个女中豪杰。《宋史•广源州蛮传》说:“智高攻陷城邑多用其(指阿侬)策。”黄现番著《侬智高》58页引《彭城集》卷25说:智高“主一女子之狂谋,兴数十百之赢众,晏然自得”在侬智高抗交反宋许多重大事件的决策和行动中,阿侬起着很大作用,使宋王朝吃亏,因而封建统治者对她恨之入骨,借着编书修史,对她大肆污蔑。如《宋史•广源州蛮传》载:“阿侬性惨毒,嗜小儿肉,每餐必杀小儿……。”如果真的这样,阿侬一日三餐,每天要吃掉三个小儿,一年365天,就要吃掉1095个小儿,几十年,岂不把她领地社会上所有的小儿吃光了!如果真的这样,必然遭到全社会的反对。但历史事实恰恰相反,侬智高起义得到了全社会的拥护,“所至响应”(见《广州府志》卷一一三卷《列传》)。这说明了历史上根本没有阿侬吃小儿肉的事。《宋史》的作者如此地捏造事实的写法,是有损历史公正性和严肃性的。
    关于阿侬的归宿也有不同的说法:
    《镇安府志》卷二沿革表职官表清乾隆版引《文献通考》载:“……其母阿侬入保特磨,依其夫侬夏卿,收残众三千余人,复欲入寇,安抚使余靖督部吏,发峒兵入特磨,掩袭之,获阿侬及智高弟智光等,槛送京师,弃市,智高不知所终……。”《壮族历史人物传》侬智高条说:“余靖得讯,于1055年(至和二年)派部吏黄汾、石鉴等掩袭特磨寨道,侬智高六十余岁的老母阿侬,十四岁的长子继封、八岁的次子继明被俘,押送北宋京都杀害(续通鉴曰:“六月乙已日伏诛”)……”上述两则史料均说阿侬被俘。
    其实当时被俘的人是侬智高的假家属。据北宋很出名的历史学家司马光著《涑水记闻》载:“安道(余靖)使元卿等十人发诸族陈充等六州兵马袭特磨寨,杀押衙获其母、弟、儿子以归,安道欲烹之,广南西路转运司奏,所获非智高母子,蛮人妄执之,以于赏耳,于是安道奏京师,请囚之,以俟得智高,以辩其虚实……。”云南省广南县侬氏家族民间流传说,宋军攻打特磨寨时,智高家属已躲进山洞(此山洞在今云南省广南县阿用村西约四公里处)中,宋军走后才出来,真正侬智高的家属没有被俘。脱险后,隐姓匿名潜入偏僻山村居住,做平民百姓。据说因山洞无水,人又不敢出洞取水,幸亏有一只狗跟随,人便用竹筒套在狗脖子上,夜间放狗到山下小河去饮水,狗俯下饮水,水流入竹筒,狗饮饱了,竹筒也刚满,狗回山洞,带一竹筒水给人煮饭菜吃,每夜如此,因狗有功,当地侬氏人为了感恩,便定一条族规,侬姓人不准吃狗肉,违者重处。广南侬氏家族还有一流传,侬智高不知所终十多年后,于宋神宗熙宁2年(1069年)从老挝先回大理国,他护送长男继封(侬兴球)从大理国回特磨,次男继明得22岁结婚,他参加儿媳的婚礼。
    假的农智高家属被俘,真的侬智高家属脱险,《涑水记闻》所载与民间传说相温和吻合。

 

作者通讯地址:广西区德保县城关镇新兴二街11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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