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军同志
农军,男,壮族。现任北海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科长(主持市委统战部民族宗教科工作),自2003年从事民族工作以来,农军注意加强思想政治学习,注重业务知识的积累和工作方法的创新,积极协助和配合部(局)领导开展民族工作,为促进北海“平等、团结、互助、和谐”民族关系的巩固和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。 围绕各民族“共同团结奋斗、共同繁荣发展”的新时期民族工作主题,农军在工作中加大党的民族政策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宣传力度,抓住民族团结的主线,深入开展“三个离不开”的民族团结教育活动,争取更广泛的社会力量来关心、支持民族工作,为北海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营造了良好氛围。在农军和同事们的共同努力下,北海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因工作成绩突出,2005年被国务院授予“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”荣誉称号,2008年被自治区党委、政府授予“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”荣誉称号。农军也于2006年被北海市委评为全市统战工作先进个人,还被评为2007年度、2008年度统战部先进工作者。
加强民族扶贫,为民族群众办实事、办好事
农军坚持以帮助少数民族群众解决实际困难,发展生产为出发点,大力开展民族扶贫工作。2003年以来,他和局里同志一道,积极争取自治区民委和市有关部门的资金扶持,共利用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94万元,带动社会资金近400万元,建设了30个民族扶贫项目。这些项目的建成,使6万多名群众,其中8000多名少数民族群众的交通、饮水、用电、读书等问题得到解决,并使数千亩农田得到有效灌溉,极大地改善了民族群众的生产、生活条件,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。
加强民族法制工作,妥善处置突发事件,不断巩固民族团结稳定局面
民族工作具有很强的政治性和政策性,做好民族政法工作,切实维护好北海各民族团结稳定的局面是民族工作的立足点。农军坚持依法管理民族事务,注意把握好民族团结大方向,在部(局)领导的带领下,从维护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、妥善处置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突发事件、坚持为民办实事三方面着手,积极协调民族关系,成效显著。为建立城市外来少数民族人口长效管理机制进行积极探索,他还多次到自治区业务部门请示工作,向领导和专家请教,与自治区伊斯兰教协会进行沟通,协调市有关部门,引导穆斯林群众的宗教生活走上规范化管理轨道,为他们过宗教节日提供必要的帮助,受到了广大穆斯林的欢迎,维护了北海社会的稳定和民族团结。
加强少数民族干部培养,推动民族教育体育工作,促进民族工作全面进步
在少数民族干部培训、开展民族体育活动等方面,农军也扎扎实实做了大量工作。他先后争取资金,培训少数民族聚居点少数民族干部100人。2005年至2007年,北海市委组织部与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在市委党校举办了3期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班,培训了86名少数民族科级干部,办班效果显著。整个培训过程中,农军积极组织,全程跟进,做好协调、保障工作,并带队外出考察,圆满完成培训任务,受到了市有关部门和少数民族干部的好评。 少数民族体育在北海的基础相对较差,为推动北海民族体育工作的发展,农军和同事们深入学校、少数民族聚居点进行调研、指导,与体育部门共同制订工作计划,积极筹措资金,解决训练经费。先后在北海市民族学校、市体校、市职业技术学院建设了抛绣球、打陀螺、板鞋、高脚马等传统体育项目训练基地,广泛在学生中开展少数民族体育项目。2006年12月,在广西第十一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,北海市代表团获得了一金二银一铜的好成绩,北海民族体育取得了历史性的突破。 此外,农军还对民族教育事业特别关心。2003年至2008年,他先后争取到8.4万元“特困少数民族优秀学生入学补助费”,资助了45名少数民族特困学生进入大学、高中就读。 农军和同事们经过共同努力,把北海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建设成了少数民族群众之家,也当好了少数民族群众的“娘家人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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